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四川省建設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
自2023年5月23日起執行,有效期爲5年。
第十七條 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建設難題,在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崗位上業績和成果特别突出,作出重大貢獻,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主要人員,可不受學曆、資曆、層級限制,破格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
(一)獲得與本專業有關的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1項,或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以上1項,或中國專利銀獎以上1項。
(二)獲得與本專業有關的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或省(部)級技術發明獎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或四川省專利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
(三)獲得建設工程項目國家或省級獎項3項。
(四)獲得與本專業有關的發明專利3項以上,經推廣應用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創造稅收在3000萬元以上。
(五)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牌,或中華技能大獎,或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或擔任世界技能大賽金獎選手技術指導專家組組長(教練組組長)。
第十六條 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确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主要人員,可不受學曆、資曆、層級限制,破格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 (一)獲得與本專業有關的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1項,或省(部)級技術發明獎二等獎以上1項,或四川省專利獎二等獎以上2項,或四川省專利獎創新創業獎3項。 (二)獲得建設工程項目國家或省級獎項2項。 (三)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銅牌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前5名(雙人賽項前3名、三人賽項前2名),或天府質量獎(個人)、中國質量提名獎(個人),或擔任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或全國技術能手、天府工匠、四川技能大師。 (四)完成工程建設國家級工法2項,或工程建設省級工法4項;起草國家或行業标準(規範、設計圖集)2項,或地方标準(規範、設計圖集)3項。 (五)獲得與本專業有關的發明專利2項以上,經推廣應用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創造稅收在1000萬元以上。 (六)主持與本專業有關的省級科研項目(課題)2項以上,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累計實現稅收500萬元以上。 第九條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爲稱職(合格)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 (一)參加援藏援彜服務期滿1年以上,工作成效顯著的。 (二)“四大片區”外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四大片區”服務滿1年,或與“四大片區”企事業單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務關系,或參加精準脫貧、鄉村振興工作,成績突出,并受到省、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及其部門表彰的。 (三)獲得建設工程類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 (四)在基層工作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首次申報評審職稱的。 同時符合兩項以上條件的,提前申報年限不能累計計算。 第十條 在基層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且年度考核均爲稱職(合格)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累計工作滿15年的可降低一個學曆等次申報評審中級職稱,累計工作滿25年的可降低一個學曆等次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第十一條 工程技術領域實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不再開展相應層級的職稱評審。建設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專業技術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爲申報相關或相近職稱專業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别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和我省另有規定的依規執行。以職業資格申報的企業人員需在本單位注冊且聘任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事業單位人員需聘任對應專業技術崗位。 第十九條 申報建設工程中級、高級職稱的人員須分别按照以下規定參加現場答辯: (一)申報中級職稱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1.非本專業學曆; 2.破格申報; 3.取得建設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對應申報中級職稱; 4.高技能人才申報中級職稱; 5.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專業組根據申報人員情況認爲需要參加現場答辯。 (二)申報高級職稱實行全員答辯。